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数字媒体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本科专业的山东省考生,必须选考历史、生物、地理其中一个科目方可报考,其它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录音艺术专业须取得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音乐类各专门化(键盘演奏(钢琴、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音乐教育(流行(钢琴)、流行(其他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其他器乐类)省统考任一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2.内蒙古普通类本科专业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美术及编导类专业按照“志愿清”原则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如生源省份无规定的投档方式则按照辽宁省规定的投档方式投档。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内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以有序志愿方式,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依据辽宁省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执行,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则参照我校在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方式执行。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
2.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