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院校全称:云南理工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675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院校性质: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普通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学校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云南理工职业学院是云南省首家混合制高职院校,由云南大型国有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星翰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云南云能星翰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学校于2019年在教育部成功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533亩,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9.71亿元,目前已建成39.8万平方米的校舍。
学校设有大数据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瞄准云南省重点发展的产业板块、滇中产业新区现有和未来行业及产业的发展方向,也关注云南能投集团的产业布局,反映产业对核心技术技能人才的质量、水平和规格的要求,主要以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材料能源、交通运输、财经等大类专业为主,并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实际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现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建筑市内设计、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联网联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运动训练、市场营销、休闲体育23个招生专业。建有装配式实训推广中心、轨道交通综合实训中心、大数据实训中心、土木工程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综合实训平台,为学生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将“新职教、新工科、国际化,成就新理工”作为办学的特色和路径,以新工科引领专业建设,形成理工科专业为主、其它市场所需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以新职教建设为引领,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途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专业基础实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办学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携手一流企业 ,培养一流人才。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建立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机制,把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实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依托合作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形成教育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持续联动与持续改进机制。开展校企、校校、校院、校政合作,探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合作途径,与优质企业共建行业学院,探索“专业+公司”的专业实体模式,校企一体,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除了与大型国有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外,先后与神州高铁集团、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优能高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共建专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实现了教学标准、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的要求对接,保证一流新理工人才的培养。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按照“学基础、强能力、重创新”的原则,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按照专业基本要求与自身发展规划自主选择课程,形成个性化定制的人才成长方案,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成长成才。
学校人才培养注重家国情怀、创新创业、批判性思维、自主终身学习能力与习惯、沟通与协商、终身体育与艺术修养等核心素养与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打造就业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学校基础设施“高投入、高标准、高水平”,最安全的直饮水直通宿舍,每间宿舍配备洗衣机,24小时热水保障;漂亮整洁、气势恢宏的食堂为学生提供各种美味佳肴……整个校园处处彰显着现代化气息,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
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升学通道及服务。学校把国际化列入学校发展战略,为学生出国留学和国际留学生的培养打通了通道,搭建了平台,并提供良好的教学和服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学历提升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分布计划数为准。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云南理工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以《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包括。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普通类: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的体育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三校生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七)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省级招考机构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九)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籍所在地。
第六章 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第七章 奖助医保
一、奖助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经评审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 /年)和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和评审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年,二等2800元/年)。
二、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参军入伍,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在校专科生和新生参军入伍,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学生从学校所在地批准入伍后,学校所在地政府还将在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学校所在地政府实际发放标准为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图书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
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学生可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达80%以上。
第八章 收费标准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50060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15000元/年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00604 |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15000元/年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3500元/年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13500元/年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13500元/年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13500元/年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3 | 13500元/年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13500元/年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3 | 13500元/年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15000元/年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3 | 15000元/年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12000元/年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12000元/年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12000元/年 |
570303 | 运动训练 | 3 | 12000元/年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12000元/年 |
570302 | 休闲体育 | 3 | 12000元/年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章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邮 编:650304
招生电话:0871-68314776
传 真:0871-68677667
Q Q: 800198775
学校网址:http://www.ynlg.com
招生网址:https://zs.ynlg.com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二)被录取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且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